《我们与恶的距离》观后感精选三篇
本帖最后由 百晓生 于 2023-5-25 00:54 编辑《我们与恶的距离》是由林君阳执导,贾静雯、吴慷仁、温升豪主演的电视剧,该剧在豆瓣评分高达9.4分,是非常不错的一部剧了。这里励志故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三篇《我们与恶的距离》观后感,希望你们喜欢。
剧评一:
作者:走唱星系
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讲述了一桩九死二十一伤的随机杀人案牵连三个家庭的悲与痛,对这桩罪案的后果作出了冷静而深刻的全景式描绘。
这三个家庭分别是凶手李晓明的家庭、被凶手夺去儿子生命的新闻总监宋乔安的家庭以及凶手的辩护律师王赦的家庭。在剧中,凶手的父母与妹妹李晓文,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家庭,面对的是作为儿子、作为哥哥的李晓明所犯下的不可能被原谅的罪行,是受害人的伤痛、憎恨与辱骂,这是无论做多少善事都无法弥补的良心的刺痛。这将跟随漫长一生的刺痛里还夹杂着“花二十年时间却培养出一个杀人犯“的惊愕与不解:为什么小时候那么乖的孩子长大后却是杀人犯?
当李晓明在没有通知辩护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就被处以死刑的时候,他的家庭面对的是一个相伴二十几年的生命的消亡。媒体以声讨正义为名的围追堵截,给“正义战士”自封的大众以可乘之机,尽情宣泄他们的愤怒。
年幼的儿子在电影院被无冤无仇的凶手无情剥夺生命,而有部分原因是自己在电影中途接完工作电话没有及时回去,宋乔安以酒精和工作麻痹自己,而这种精神状态却影响了她周围的很多人:对丈夫的冷漠、对女儿的忽视、对下属的严苛。她被自己的情绪困住了。
而李晓明的辩护律师王赦,他的工作职责很难被大众所理解:为什么要为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辩护?他自己被泼粪、被谩骂、被网络暴力,他的妻子和女儿被威胁、被恐吓,心惊胆战地过每一天。而我,从一个普通观众的立场,认为这部剧讨论的几个核心问题如下:第一,个体所犯下的罪行是否应该牵连到其家庭?个体接受法律的制裁之后,其家庭能否被允许获得开始新生活的权利?我认为,个体所犯下的罪行不仅是受害人的死伤,对于受害人的家庭更是毁灭性的打击,正如剧中所呈现的,这种打击可能使得其亲人伤痛终生、难以走出,甚至可能使得其亲人又将这种负面情绪传染给周遭的人,造成更多的人心灵破碎。
一方面,个体罪行肯定有一部分原因来自其家庭,无论是教育还是关怀的缺失,那么家庭势必要为其罪行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但凡有良知的家庭遇到这样的事情,都要一辈子承受良心的煎熬、受害人的怨恨,在“过街老鼠”的生活里生不如死。
所以,这其实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答案是只要是一个有良知的家庭,就会一辈子笼罩在这桩罪行的阴霾之中,终生得不到解脱,因为受害人永远不可能原谅他们。
像剧中的李家父母和李晓文,他们试图通过捐款赔偿,通过社会公益,通过帮助受害人的家庭(且不论受害人家庭接不接受),来赎清儿子、哥哥的罪孽。剧情已经给出一个解答,作为凶手的家属可以开始新生活,但这个新生活将是为弥补罪过而展开,为受害人家庭走出伤痛而尽心尽力。
因为,一桩罪行的后果,远远不止受害人,还有他们的家庭、朋友以及所有与他们相连的人。第二,罪犯是否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人权?全剧开场就是凶手李晓明的辩护律师王赦被愤怒路人泼粪的场景。
在这里,需要明确的一点是,王律师是在履行其作为辩护律师的职责,而以泼粪路人为代表的人认为王律师作为罪犯的律师,就是在为其脱罪、帮助其逃脱法律的惩罚。
第5集的最后,在没有通知辩护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李晓明就被处以死刑,王律师醉酒后的愤慨之词是我认为全剧最为深刻的一幕。他说:我是他的辩护律师,我没有收到通知,我相信他的家人也没有收到通知,可是新闻媒体可以在第一时间收到通知去拍。为什么不让他和他的家人见最后一面呢?我不懂。这合法吗?合理吗?合情吗?
他真的该死,他杀了人就应该死。可是,不代表民主法治要跟着一起陪葬。那为什么我们还要逮捕他,然后浪费这两年时间开庭啊调查啊什么的,我们抓到他的时候就一人捅他一刀把他捅死就好了啊。你们都希望他死,我知道,大家都希望他死,舆论媒体也希望他死,但是民主法治是用来讨好人民、讨好媒体的吗?
王律师的岳父说:“可是他杀了九个人,起码九个家庭为他破碎。”
这就是问题的所在,无论是泼粪路人还是岳父,他们和王赦思考的根本不是同一个问题。在这段话里,王赦已经明确承认李晓明确实应该被处死,但关键是他是如何被处死的?是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就被粗暴地处死,还是应该与家属见上最后一面然后接受他应有的惩罚?抓到后就一人一刀捅死对以后类似的事件又有什么参考意义呢?
大众是极易被舆论和情绪所操控的,只要李晓明死就可以。而他能否在死前见亲人一面、他的犯罪动机是什么、对以后类似案件有什么参考意义、如何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民主法治的运行方式,大众根本不在乎,也不想去理解,反正只要他死了,这件事情就一了百了了。
然而,王赦作为一个律师,他的职业要求他必须比大众站得高、看得远。
但是对于所提出的问题,我还是存在疑问的。尽管我认同王律师,在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里,即使是罪犯也不能被随意剥夺生命,但是当一个人犯下九死二十一伤的罪行之后,他的人性已经泯灭了,此时他仍然可以被视为一个人吗?他是否已经从某种意义上放弃遵守其作为人的底线?放弃其作为人的身份?第三,媒体应该保持怎样的立场?媒体是否也在用舆论杀人?
媒体是直接面对公众的,媒体的立场将很大程度上决定舆论的走向。作为舆论的引导者,媒体应该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对报道的每一条新闻查证、求实、负责。然而,这是一个非常理想化的状态。
剧中的品味新闻台,是收视率和广告收益的附庸,抢头条、博眼球、假新闻、未经当事人同意就拍摄……当新闻台变成收视率、金钱的傀儡,媒体的良心何在?当一个媒体只迎合观众喜欢的、想要的(并且认为它的观众只有7岁的智商),媒体的立场又在哪里?当一个媒体罔顾事实真相,只会满足观众的猎奇感、煽动观众的情绪,网络暴力的出现奇怪吗
媒体,是一定要有自己的立场的。媒体,要保证每一条信息的真实性,要对说出的每一句话负责。
剧中,当品味新闻台为了抢头条,未经求证就播放了泰国普吉岛地震的假新闻,用别的新闻掩盖后就可以两手一拍,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那引发的公众恐慌又由谁来负责?媒体的犯错成本未免太低了吧?
专业媒体的每一条新闻都应是经过严格的程序才制作出来的,但是作为新闻的把关人,他们也有很多触碰不得的红线。
在自媒体泛滥的今天,看似光亮可以照进专业媒体无法曝光的地带,看似新闻、信息的种类与内容变得多样化,看似有更多的真相可以被挖掘,但是它的专业性如何保障?花费足够的时间、金钱、人力、物力去进行调查求证的自媒体,远在少数;而只要一个热点新闻出现,我相信大家深有同感,一刷微信公众号,粗制滥造的跟风党,不在少数。
有信息,就会有受众,就会产生影响。当自媒体遍地都是,这意味着受众需要提高自己辨别信息的能力:什么是我需要的信息?什么是真实有效的信息?这意味着把媒体作为把关人的职责移交到受众自己手中,而受众的决策显然受到其年龄、阅历、教育背景、家庭环境等的影响。
总有一部分受众只愿意看见自己想看的东西,极易被引导、被煽动、被控制,变得情绪化,丧失理智,用舆论去杀人。
剧中新闻台的乱象正是我们自媒体的乱象,自媒体的从业标准也应该得到严格的规范,要始终记得:话语总会产生影响,始终要为话语负责。
剧评二:
从这个名字中也可以感受到这个剧的主题,究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好人的标准是什么?这个剧没有给出答案,而是把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呈现在观众视野,自行判断。
看完整部剧,我最大的感受是,面对与恶的距离,我们其实没有距离,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坏人也有可能是好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受害者也有可能是施暴者。我们没有办法和剧中的每一个人感同身受突,可是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却是这一个个角色的化身。
剧中无差别事件的施害者李晓明的家人,在案件发生之后如同过街老鼠,他们一次次向大众道歉甚至跪下,可是却好像永远在赎不清罪。他们被迫搬回老屋,妹妹甚至换名。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的儿子犯了错,他们一家人连活下去的权利都没有了。李晓明的父母说了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没有人愿意花20多年去培养一个杀人犯。是呀,孩子犯了错,家人真的连活下去的权利都没有了吗?可是在受害者看来,我失去了我的孩子,每天都生活在阴霾之下,而你们凭什么可是开开心心的在一起?剧里面受害者之一宋乔安,儿子被杀,每天酗酒度日,家庭陷入一团糟,李晓明的家人觉得委屈可是他们何尝不是呢?一心想要了解这个杀人案背后动机的律师,他何尝不想为大家讨回公道,可是他更想去了解整件事的背后,防止有更多悲剧发生,可是在受害者家属甚至社会人看来他就是一个为杀人凶手辩护的混蛋律师。
这个剧里面的每一个人物我们都不能简单地判断他们是坏人还是好人,因为每个人的角度都不一样,立场不同。又想起《最好的我们》里面的陈桉对余周周说的一句话:这个院长在你看来你来说是好人,可是对其他人来说他是坏人,那究竟他是好人坏人呢?你只要记住对你好的就是好人。”好人还是坏人不过是根据自己价值观以及自身利益做出的判断罢了。
我们与恶的距离有多远?其实没有距离,我们时时都在受害者与施害者两个角色之间切换。剧里李大芝曾经质问过宋乔安:你们怎么可以随便贴人标签,你们有没有相过,你们在无形中也杀了人?”宋乔安是一个失去孩子的妈妈,她是一个受害者,可是她天天对丈夫女儿使用冷暴力,何尝不是一个施暴者;一心相找出真相的律师,受到大众的指责,可是他为了追求真相,让家人天天处于危险,孩子甚至夭折,他又何尝不是施暴者?
究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们没有标准答案,善与恶也不过是一念之间的事,面对命运给我们一次次考验,我们可能很难接受,甚至会做出一些伤害自己伤害别人的反抗。但是我和们还是要学会和自己和解,放过自己,放过别人,不要纠结,不要停留。
剧评三:
最近台湾热播写实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以下简称《与恶》),讲述无差别杀人案背后,受害者家属、加害者家属、辩护律师以及媒体等不同经历和立场,引发大众讨论。网友纷纷评论“超催泪”、“每集都哭四五次”、“是一部良心剧”。
故事由多线叙述。一条线讲述了无差别杀人案凶手李晓明的家人案发后的生活,父母无法面对舆论,隐居郊区,妹妹更名为李大芝,进入电视台做幕后编辑。巧合的是,电视台新闻总监宋乔安正是受害者家属之一,她无法接受和李大芝共事,在新闻伦理中犯下错误,婚姻也一度濒临破裂,这是故事的另一条主线。作为新闻从业者,宋乔安懂得受害者家属的不易,只是她不能忘记失去儿子的痛苦。
而李晓明的辩护律师王赦,一直在为思觉失调症(即通常意義上的人格分裂症)患者做争取合法权益的努力,但被当作为“杀人犯”辩护的帮凶。
这些人的命运相互交织,强烈的对立和矛盾,让本该亲密无间的家庭一度显得极其撕裂,把人推进只能爆发的死胡同。然而,可能也因为伤痕已然形成,剧中人物只能张开双臂拥抱现状。最终宋乔安发现,她不能原谅李晓明其实是不能原谅自己,她恨自己没有保护好儿子。
这部制作精良的十集剧集,有来自海外公司HBO的合作帮助,贾静雯、吴慷仁等演员的扎实演技,其“催泪”功力自不用说。而两获金钟奖的编剧吕莳媛最为功不可没,她做了大量田野调查,访问法官、律师、精神鉴定师、受害者家属等总共约40人,试图寻找人们仇恨和痛苦的原因。
说这部剧好,不在于它有多“催泪”,而在于它敢于呈现一个撕裂又复杂的现实社会。
孩子变成杀人犯,是父母的错吗?极端杀人案凶手要被判处死刑吗?判处死刑会有用吗?精神病患者可以得到法律的免责吗?媒体就是“无良”的吗?读者或观众需要为媒体生态负责任吗?“有罪”就一定是“恶”的吗?
《我们与恶的距离》抛出的这些问题,都不可以简单地用“是”或“否”来回答。
对于一项公共议题的讨论,我们首先要认识到,这个议题可能是复杂的。例如“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议题,从两百多年前的卢梭甚至更早就开始争论不休。死刑的存废涉及到司法、经济、人权等多个方面,至今,约半数国家废除死刑,其余国家以不同形式保留死刑。是否能够简单地下结论——“就是要废除/不废除死刑”?是很难得出一个清晰答案的。
社会本身是复杂的。虽然生活在同一社会,但人的利益追求是不尽相同的,这就使得对待同一件社会事件时,人的看法不尽相同。不论再如何强调客观理性,人的态度都会受到家庭、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当把这些拉扯放在一起时,我们会发现,原来每个人都是有立场的。
发生争论时,人很容易陷入一个误区:你和我观点不一样,所以我不听你的。以最终结论或观点来划分阵营的讨论方式,不仅会让人停留在“同温层”,也会造成“回音室”(Echo chamber)的假象。人会忘记社会的多个“温层”,以为自己的意见就可以代表所有人,甚至也会觉得和自己相同的声音越来越多。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我们对公共事件进行讨论并不是为了赢,而是为了获得更准确的判断。因此,承认社会议题的复杂性、社会声音的分裂性,接受并听取不同意见——即使是自己并不认同的——是进行有效讨论的前提。
每当舆论撕裂或者失焦的时候,我们都能听到一些人在高喊:你是“女权主义者”,你是“民族主义者”,你在“洗地”,你在“抹黑”……一个个“标签”贴上去,背后真正重要的问题却被遗忘。
编剧吕莳媛在接受访谈时说,自己写这部戏的初衷,就是想要“撕下标签”。
剧中有一个情节设计得很妙——丈夫是做精神病患嫌犯的辩护律师,妻子为了即将出生的小孩强烈反对,结果她在马路上遇到一个在新闻上见过的精神病患,吓得跌倒,导致早产。她后来对丈夫反思,如果自己没有那么害怕精神病患的标签,也许不会发生意外。看,是“标签”让我们恐惧,这个恐惧,超过了对“具体的人”可能产生的恐惧。
我们习惯了群体性活动,习惯了“群起而攻之”,习惯了“一片叫好”,却忘记了我们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都有着可爱、可恨或可悲的一面。剧中展现的一次采访里,许多居民拒绝接受在社区建设精神病疗养院,因为害怕“精神病会到处乱走”。对精神病患者的负面刻板印象,在民众间一次又一次地加强。这部剧要提醒的是,我们有没有参与到“标签”印象加深的过程中,我们是不是无形中也参与了制造“恶”的过程,我们与“恶”是不是只有一步之遥?
事实上,谁是恶人,谁是好人,并没有绝对的评判标准。为了一己之私利的我们是如此卑微,拒绝撕下“恶”的标签,不理解社会的复杂,用恐惧和愚昧,筑起一道道高墙,将生病的人也打成“异类”,避之千里。
有点牵强的是,编剧最后加上了一个光明的尾巴,所有人都与现实和解。但其实,正如最终集的名字——《未来的样子》,这是编剧对未来社会的美好期许。
看完最后的演职员表,我注意到,制作团队合影里,有人拉出一条横幅:“没有人是局外人。”制作团队合影 来源:视频截图每个人都不应该被社会孤立,而应该被平等包容尊重地对待;并且既然这个社会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的命运彼此交织,与其痛恨,不如做出改变。如果努力一点,也许就可以让世界变得温暖一点。
来源:励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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